玛兹娜因“携狗庆开斋”短片而引起争议,前天(31日)遭警方逮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和煽动法令第4条文调查此案。
查案官奥曼说,警方不会再申请延长扣留玛兹娜,因为法庭可能不批准,但如果警方需进一步调查该案,就会传召玛兹娜录取口供。
“只要没有被提控,她就是本案的嫌犯或是证人。”
此前,玛兹娜在吉隆坡的代表律师拉蒂花透露,昔加末警方昨日上午将玛兹娜带往昔加末推事庭申请延扣4天,但推事仅允许警方延扣玛兹娜到今天下午。
拉蒂花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警方不该援引刑事程式法典第118项条文,上述条文只是应用在投报人或证人。
“在这起案件中,(玛兹娜)明显不是证人或投报人,而是有可能被控。别告诉我,他们要提控那些狗,而她是证人。”
此前,拉蒂花也质疑,何以居住在雪兰莪的玛兹娜没有交由雪州的警局调查。
查案官奥曼说,警方还有“很多”事要做,其中一项是“将本案资料送交检查”。
“虽然警方接到来自不同地方的投报,不过此案主要是交由昔加末警局负责,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则会在吉隆坡进行调查。”
他透露,警方近期在沙巴兵南邦接到新的投报。
伊斯兰发展局裁决短片辱教
大马伊斯兰发展局今日裁决,近日来在网络流传的“人狗齐开斋”短片《开斋节的一天》,已经侮辱了伊斯兰教。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表示,已指示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禀报这项裁决。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沙比里昨日表示,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将向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征询有关影片后,才作决定。
他说,若大马伊斯兰发展局裁决这影片侮辱了宗教,将把案件呈交给总检察署。
于3年前上载“人狗齐开斋”短片的38岁的马来女子玛兹娜,其名为《开斋节的一天》的短片近日在youTube上广传,而引起争议,该影片显示她携带3只狗一起庆贺开斋。
加米尔是于今日颁发60万令吉开斋节捐献给3000名保安及4万令吉给100名独立宗教师后,如此指出。
针对我国的什叶派信仰,加米尔表示,雪州宗教局、联邦直辖区及一些州属已向那些自称为什叶派的信徒录取口供。
他说,有一些机构也联络这些人并给予他们辅导。
他指出,将继续通过媒体或街头演出等,继续采取行动杜绝这被禁止的信仰继续散播,唤醒社会人士。他也认同国内著名宗教司尤索夫指什叶派信仰是伊斯兰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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