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与大马合作社委员会于周二签署谅解备忘录(MOU),提升两方合作层面。两造将共享共同领域的信息,以便双方可以更有效的履行权力。其中合作的范围包括,交换信息、制定条例和政策、金融包容计划、能力建设、技术操作以及为了金融稳定的合作安排。
与此同时,该谅解备忘录亦包含合作社申请向非成员的公众人士收取存款,国行和大马合作社委员会在审核时所使用的营运和评估框架。在2013金融服务法令和2013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下,有意承接公众存款活动的合作社必须事先征得国行和大马合作社委员的同意。
马来西亚合作社委员会执行主席拿督尼克阿里指出,大马共有530家信贷合作社。
这项措施是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该评估框架是为了确保收取公众存款活动的合作社拥有良好的财政与稳健的治理和风险管理系统,继而有效的管理信贷风险和资金流动性。
除此之外,柔佛信贷合作社早前表示90%会员不符国行制定的新个人贷款条例,并呼吁政府检讨。
大马国家银行副总裁拿督莫哈末依布拉欣则表示,新贷款措施是为了增强金融稳定性。
尼克阿里也补充,新条例是要确保申请者有能力偿还贷款,所以符合条件的会员还是能够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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