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判起3个起诉人没遵守相关规范,提出上诉没遵守1954年选举上诉条例第9条文(上诉人必须委任律师入禀提出上诉)及第34条文(律师必须接受委任)。
鲁博马坡州议席上诉案于今早在怡保地庭判决,法官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是聆听起诉人及答辩人的初步抗辩时段后,作出了决定。
他今午判决时说,起诉人阿都卡林没遵守相关规范,而有关条文指明只能由起诉人本身或其律师提出相关选举上诉,而非律师楼。
阿都拉曼瑟比里指示阿都卡林赔偿6万令吉,予第一答辩人国阵鲁博马坡州议员拿督西蒂莎玛,此外,赔偿另2个答辩人选举委员会及鲁博马坡州议席选举官阿都哈林,各一万令吉。
西蒂莎玛代表律师是拿督菲洛斯胡欣及阿布巴卡,总检察署资深联邦律师诺阿兹米、慕哈末阿纳斯及诺丽娜巴哈顿,代表选举委员会及选举官。
起诉人阿都卡林于6月12日入禀法庭,针对鲁博马坡州议席成绩,指选举过程出现贪污成份,因而上诉。西蒂莎玛在鲁博马坡州议席中,以53张多数票,中选为州议员,其对手是伊党莫哈末再鲁丁。
20人出席打气
万浓及巴西班尖州议席上诉案今日下午2时30分在华都牙也法庭,由选举法官拿督阿邦依斯干达聆审。现场20位支持者出席打气,伊党霹州署理主席兼巴西班尖前州议员拿督斯里尼萨到法庭声援。
阿邦依斯干达宣布撤销该两个州议席上诉,并谕令两案的上诉人,即三苏祖基菲里与扎米尔,须缴付5位答辩人各4万令吉诉讼费,即总额是20万令吉。
代表国阵万浓州议员和巴西班尖州议员的答辩律师阿布峇卡、代表选委会的两名高级联邦律师娜迪亚和多那佐瑟。
辩方律师除了要求撤销诉讼,也要求上诉人对5位答辩人分别付6万令吉,即巴西班尖州议席胜诉人、选举官,及选举员委员会;万浓州议席的选举委员会与胜诉人。
法官随后判决,驳回该两个上诉案,同时,谕令两名上诉人须对5位答辩人分别赔偿4万令吉诉讼费。不过,法官没在庭上提及过堂费。
另外一位上诉巴西班尖州议席成绩的选民哈米顿,其案件将在8月2日的上午10时才下判。
万浓与巴西班尖州选区都由国阵巫统候选人惊险胜出,前者的多数票为231票,后者为30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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