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参与多宗官司,其中以被指是马共霹雳州地下干部的李明辩护最为轰动,当时的马来亚正处于紧急状态,英国当局逮捕李明入狱,并坚持要判她死刑。
她也曾在1968年紧急状态期间,为11名被指与印尼入侵者勾结而被判死刑的青年伸张正义。
1969年爆发五一三事件令国会宣告搁置,林碧颜受委为国家谘询理事会成员,该理事会于1970年建建议落实新经济政策。
1971年,当时的首相敦拉萨委任林碧颜出任联合国常任代表,地位相等于驻海外大使。
她曾为许多无能力聘请律师的联合会担任法律顾问,并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也曾出任南斯拉夫、奥地利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大使,并在退休前出任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总监。
获林连玉精神奖
林碧颜是2009年默迪卡将教育及社群组得主,她也在同年12月获颁林连玉精神奖。
林碧颜曾在林连玉被褫夺公民权时为他辩护,而在林连玉争取创办独立大学时也担任其顾问,同时也曾参与多项维护华教的工作。
曾在1956年跟随林碧颜实习的前上诉庭法官丹斯里乔治说:“我跟著她走透全国各地,在法庭内帮她提公事包,我发现她是一位强势的律师,也是一位坚强的战士,不曾退缩,她的脾气暴躁和急躁,但非常努力,我从她身上学习到,要专注在真正的课题,而不是次要的课题。”
退休律师德华德申记得,他的第一份工作,正是在林碧颜的律师事务所:“她给了我身为年轻律师最好的基础,让我处于优势。”
在林碧颜出任联合国代表时,在受委到美国纽约任职前外交部秘书长丹斯里阿末卡立尔说:“她的法律知识帮了我们很多,让我们了解要如何前进。”
林碧颜遗下一子女,以及两名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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