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玛吉在总检察署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回应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总秘书佐希非议原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种种举动,有贿选之嫌,更有违他以国阵主席身份签署的选举廉正宣言。
敦马吉提出,国阵政府是在解散国会前,就安排了这些奖掖及援助金的拨款,目前问题在于政府宣布政策的时机。
他也引述联邦法院一项在2009年的判例指出,在竞选期间作出发展承诺是难以避免的,因若各政党没承诺,将会是一场没有意义的选举;而法院也裁决,各政党在竞选期间的承诺并非贿赂。
“各党在竞选期间的宣言不能被视为贿赂,因为竞选宣言的承诺,是许诺给每个人的。”
另外,敦玛吉也宣布,总检察署将针对选举期间的27宗暴力事件及刑事犯罪展开进一步调查,而另外38宗则因为没有证人、无法鉴定嫌犯、投诉案件并非罪行等,而宣布不采取进一步行动。
佐希在昨天发的文告说,纳吉及其领导的看守政府宣布的数项措施与承诺,违反了选举法令。
她举例,纳吉的宣布包括一个马来西亚折扣卡将惠及72万5000退休公务员、霹雳则宣布推行4亿令吉的建筑工程、以及为公务员兴建可负担房屋。
佐希说,看守政府和候选人违反1954年选举法令第10条款,该条款规定所有这些赠品、贷款、献议、承诺和宣布都是为了拉拢选票。这与看守首相承诺遵守第13届大选廉政与公信的原则向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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