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青年团结阵线(SAMM)主席峇德鲁希山指出,该阵线是几个星期前展开“禁止巫统运动”,并从社团注册局官员获取资料,显示巫统在全国只有约25%的支部是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6名申请人的代表律师聂莫哈玛阿努尔指出,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2(6)条文,任何政党在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注册后,任何支部成立必须在3个月的时间内,也向社团注册局申请。
他说,任何政党的支部若没有注册,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41(1)(c)条文下,社团注册局可以宣布该政党是无效和非法。
他指出,申请人通过社团注册局的官员取得证据显示,社团注册局登记官在2011年5月5日曾致函给巫统,指巫统在丹那美拉的126个支部没有注册的记录。
他说,吉兰丹巫统至今也有约2181个支部,没有根据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成立,但却仍积极进行各种活动。
莫哈玛阿努尔今日在伊党总部召开的记者会上说,申请人是在今早10时入禀高庭,并把巫统、巫统执行秘书拿督劳勿夫及大马社团注册局列为答辩人。
6申请人为玛阿里、阿末罗斯里、依斯迈、卡玛鲁丁、玛再益及玛末阿末。儅中2人是巫统党员。申请人要求法庭宣布第一答辩人巫统是无效及不合法的政党,而社团注册局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必须取消巫统的政党注册。
他希望法庭尽快拟定审讯日期,并指全国大选不会影响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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