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些款项一定要由国家水务委员会管理,因为国家水务委员会是管辖水务业和污水处理行业的机构。
“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的详细预算案也概述了,在2012年和2013年里,几乎所有的州属都将获得总计高达28亿令吉的拨款或贷款,以发展水务业的基础设施。但是这并不符合2006年水务业法里的模式,因为有几个州属还未进行水务业重组。”
皮亚拉巴卡兰今日针对“2013年财政预算案:对水务和能源课题的意见”发文告也指出,中央政府不可答应英达丽水调高排污费的要求和发放拨款,直到英达丽水已重组,并由国家水务委员会管辖。
他也认为,关闭多余的机构将能减少政府的开支、妥善地使用纳税人的钱,并且根除不必要的行政问题。
他也促请中央政府成立特别小组以开始和加快在沙巴和砂拉越州落实2006年水务业法模式。
“相比起发放数十亿令吉拨款来落实既不永续又危害人民生活素质的“临渴掘井”方案,落实2006年水务业法模式将为这两州带来益处,增加这两州的水供服务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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