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集合工商界的意见以向政府反映,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昨日联合32个工商团体,于马来西亚厂商联合会礼堂举行研讨会,探讨人力资源部近期公布之各项政策改革及建议,并通过一个共同平台的力量,强化工商界对政府反映的集体看法。
联合声明指出,鉴于政府近期落实及建议的一系列有关人力资源政策的改革,都对工商界有严重的影响。部分政策公布至今,还未能提供细则,让所有相关业者无所适从;而且政府在落实相关政策前,并没有充分征询私人界的意见。
实施前没足够咨询
这项研讨会邀请了政府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主讲者,为各工商团体代表讲解有关政策细节及最新发展,并由各工商团体委派负责人,表达私人工商界的意见,人力资源部也派遣代表出席,聆听及收集工商界的看法及建议。
声明指出,虽然政府部门在政策收展阶段咨询了私人界的意见,不幸的是,私人界提出多项关键问题,并没有获得考量及解决。私人界同时担心当局对于实施的细节并没有足够的咨询,或根本没有与私人界商讨。以在本月16日于宪报公布的最低薪金法令为例,当局在这之前并没有清楚全面地说明最低薪金的架构。
研讨会强烈认为,最低薪金额的设定,应充分考虑地域或工业领域的差异。事实上,许多公司目前正由于经营成本不断增加,但生产力却没有任何提升而挣扎著。
最低薪金法疑问多
声明说,由于急于在宪报公布,而没有敲定所有细节的2012年最低薪金法案,留下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都没有与受影响的业者进行咨询。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希望这项法案能够为最低薪金的重组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声明表示,最低薪金法案,应该包含最低薪金的定义,包括固定及定期的各项酬劳。在所有细节还未定案前,要求各别企业在2013年1月1日前重新洽商及实行这些改革是不切实际的。
至于最低退休年龄的推行,在弹性检讨工业关系法的同时,应该以分阶段的方式进行。这个分阶段进行的措施,也可协调过渡期间的安排,包括根据不同的退休年龄,为提取公积金存款的年龄制定相应的时间表。
在1955年雇用法令的“裁退及遣散福利”有相应的检讨之前,失业保险计划不应被考虑。建议缴交率及其应有之福利,必须在进一步考虑推行前,向所有相关缴纳者清楚地解释。
声明表示,考虑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严重性,有关当局必须与工商界有更详细及更广泛的咨询。
工商界坚信,继续关注重点经济模式,达致高生产力更为重要,因为这才能导向高收入。因此,应该优先考虑收展一个注重及鼓励各级生产力增长的劳工市场,同时员工的福利及工业的和谐应该受到优先考虑。
分阶段延后退休年龄确保竞争力
32工商团体建议以分阶段的方式将退休年龄从55岁提高至60岁,这有助减少对制造新就业机会的障碍。
32工商团体在联合声明中指出,强制退休年龄的推行,必须配合工业关系法令的更改,才能更具弹性及迅速达致其目的。这些法律缺乏同步及全面的修订,最低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管理他们的人力资本、达致生产力和竞争能力时的需要。雇员和雇主双方都有责任确保企业的竞争力及持续性。
建议退休才领公积金
声明说,将退休年龄骤然从55岁提升至60岁,将导致现有企业未来5年的新就业机会大幅减少,因为企业必须留住将近100万名员工(假设每年平均有18万至20万名员工退休),这将影响年轻人就业的机会。
此外,工商界也认为公积金存款的提取,必须与雇员退休年龄相符。这是为了确保雇员退休后有足够的退休金来应付其退休后的生活。
至于“失业保险”或“裁员基金”的建议,他们认为应该有更详细的研究,有关单位应该提出更具体的建议,幵列明有关建议对相关业者和雇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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