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末赛益、廖国华、苏巴玛廉、杨映波、希山慕丁莱士以及阿末苏克里,以本身是净选盟督导委员会委员以及有份参与及举办净选盟3.0静坐大集会为由,申请介入成为此案答辩人。
哈里斯是通过代表律师,于7月16日向法庭入禀申请,阐明本身于2011年9月8日起不再是净选盟2.0督导委员会委员,并援引1980年高等法院规则第18规则第19(1)条例,要求撤销政府的这项诉状。
抨起诉别有用意
高级联邦律师阿兹占今日向记者指出,承审法官拿督约翰路易斯奥哈拉在内庭择定8月10日聆审相关申请。
哈里斯在申请书中强调,政府的诉状具有诽谤性、轻率且莫名其妙,他认为有关起诉对他抱有成见以及带有中伤之意,已违反法律程序。
他说,政府对他的起诉是错误且别有用意,旨在蓄意骚扰、恐吓羞辱他,因此,他促法庭基于法律利益撤销诉起诉。
阿兹占披露,控方已本月18日回复哈里斯答辩书,反对哈里斯的申请。他说,据净选盟主席安美嘉在净选盟挑战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列净选盟为非法组织司法审核案所入禀的宣誓书,哈里斯是其中一名申请人。
他继指,本案的第1答辩人安美嘉、第2答辩人玛丽亚陈以及第3答辩人再益卡玛鲁丁,在答辩书内也说明哈里斯是净选盟2.0督导委员会的委员。
他表示,哈里斯代表律师蒂柏祖蒂要求回复诉方的回复答辩书,而奥哈拉也规定双方必须在8月3日前入禀书面陈词。
大马政府是在今年5月起诉净选盟10名委员,追讨428大集会当天的损失,总额达12万2000令吉,诉方同时也追索堂费、利息以及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
10名答辩人分别为安美嘉、玛丽亚陈、再益卡玛鲁丁、阿鲁慕根、哈里斯、阿鲁帕卡斯、黄进发、阿末法鲁、杜干焕以及邱进福。
本案原本由高庭法官巴拉萨审理,惟巴拉萨已被调往莎阿南法庭,案件由法官奥哈拉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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