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2.0主席安美嘉表示,在删除第26(1)(e)条文,即将投票中心方圆100公尺列为禁区后,任何人士,包括政党观察员已不允许在提名中心方圆100公尺内,协助选民确认投票中心及揭穿幽灵选民的存在。
她指出,法案修改26条文,将投票中心从原本的50公尺列为禁区改至100公尺,并由选举委员会决定相关范围,让选举观察员难以确认是否发生任何违法事宜。
她说,修正案也删除了原有的第26A(2)及(3)条文,这表示政党观察员已不允许在投票站内确认选民身份。
这表示,投票中心禁区里,只有选委会官员,这会鼓吹更多幽灵选民的出现。
她说,删除及修改相关条文也影响了落实不褪色墨汁的用意,因观察员难以确认该选民受伤是否印有不褪色墨汁。
她今日联同其他委员在隆雪华堂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
“修正案也将原有的第11(c)条文删除,即要求任何宣传海报上必须印有出版者的名字与地址。”
她表示,此条文删除后,任何人都能够在匿名状态,印刷诽谤性、种族性及性别歧视课题的海报。
安美嘉指出,在第14(1)(a)条文中,选委会将由其权利设定候选人监票员与计票员的时间表。
她指出,这些监票员及计票员都属于自愿性质,因此他们是依据他们的时间到投票中心或计票中心值勤。
“若有选委会制定值勤时间表,这将提高计票错误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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