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政府仅废除《印刷及出版法令》中,报章每年需更新出版准证的规定,并没有废除第8(a)条文。
“第8(a)条文是执政党的政治武器,尽管《马来前锋报》多次针对我捏著新闻,但却没有遭到任何法律对付。”
曾因揭露前马六甲首席部长阿都拉欣性丑闻,而在此条文下被监禁18个月的林冠英说,相关条文是给予政府权力,提控任何人。他举例较早前其儿子被一家网站及部落客指非礼女同学一事,也没有遭到对付。
林冠英是于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政府强调修正该法令是为了开放媒体自由,但却没仔细研究其他条文,甚至还保留8(a)条文。”
他指出,若真的开放媒体自由及尊重人权,就必须仿效民联政府在槟城及雪兰莪所通过的资讯自由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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