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12年吉打州宗教司及伊斯兰裁决理事会(修订)法案下,修订的第22A条例,即若任何条例或书写条例,经宗教司或伊斯兰裁决理事会决定后,任何人无权在民事法庭或伊斯兰法庭上挑战。
在提呈此法案时,反对党的国阵数位领袖站起来辩论,双方经一番争执后,最终,通过此项条例。
对此修订案下的第22A条例,民政德卡区州议员谢顺海及马华莪崙区州议员梁荣光在议会结束后,召开记者会表达不满。
梁荣光说,州议会通过这项极为不公平,且没有给予人民机会上诉的条例,他与谢顺海要挑战当时仅在一旁不出声的4名民联非伊斯兰州议员,即李源益、陈楚江、林思年及玛尼古马,要4者做出解释及负起责任。
指条例漠视民权
他说,这项条例非常独裁,漠视了人民的权益。这与民联政府一直强调的公平、自由及人权,背道而驰。
他认为,宗教司也是普通的人,宗教司的意见各异,且每个人的观点也不同,他举例,霹雳州宗教司不允许伊斯兰教徒在大众场合跳排舞,但其他州却没有反对。
梁荣光说,若在涉及财务、子女抚养权方面,这项条例会造成很多误解。
谢顺海指出,这在将来或许影响非伊斯兰教徒的权益,同时带来严重的打击,也担心促成极端分子滥用这项条例。
较后,吉州行政议员兼居林州议员林思年受询及时表示,谢顺海及梁荣光当时对这项条例处在一知半解的状况中,而且他们完全不明白这项条例的真正内容。
未涉及非穆斯林
他说,这没涉及非穆斯林的权益,而仅是涉及伊斯兰宗教及伊斯兰事务的条例,因此,当时他并没有必要站起来发言。
吉打州务大臣阿兹占则表示,修改此项条例主要是要统一伊斯兰事务。
他举例,在一些国家,伊斯兰的斋戒月时间不一,有者在周一开始进行,有者在周二开始进行,为了统一伊斯兰事务,因此,是有必要修改这项条例。
他说,此条例也并无与民事法庭及宗教法庭产生对立。目前,吉打州是第一个修改此条例的州属,而吉兰丹州也有意思效仿。
今早9时15分在达鲁阿曼州政府大厦举行的州议会,除了早前宣布破产的瓜拉尼浪州议员赛苏比里的位子悬空外,其他州议员都出席此次会议。
而原本闹“逼宫风波”的吉州行政议员,在法罗拉兹及依斯迈沙列归队后,吉州行政议员最终以一个团队再次完整投入工作,原本是高级行政议员的法罗拉兹,则由道兰升任,因此,他们俩者的座位也出现了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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