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检讨《煽动法令》时,政府将采取3项原则,确保新法律条文得以处理:
一、任何造成对国家元首或任何统治者的憎恨、藐视或不忠的行为;二、恶意造成族群之间的仇恨;三、任何质疑联邦宪法第151、153及181条文下所规定的权力及地位。
纳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安全罪行(特别程序)法案》二读时,这样指出。
他说,政府也准备制定一项新法案,取代《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新法案将履行政府之前的承诺,废除报章每年需更换出版准证的规定。同时,也将成立一个“媒体理事制”,让媒体进行自我审查。
他强调,政府并不害怕在民主的平台下,与任何人竞争。“我们知道,政府垄断一切的时代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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