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去年共收到113宗针对警员的投诉,包括指警员滥权、滥用暴力或是对于民众的投诉无动于衷的投报。其中共有77宗投诉是指在报案后,警方仍然无动于衷,34宗滥权投诉及12宗是指警方在查案期间滥用暴力。
针对这些投诉,人权委会在今日推介的《2011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中,呼吁警方采取3项措施来打击警员暴力等问题。
调查结果不公开
这包括在录口供前让证人或嫌犯接受身体检查、在所有录供室内安装闭路电视,以及把警员涉嫌暴力的投诉案,交由全国或各州警察总部进行调查,确保避免偏私的情况不会发生。
人权委员会委员莫哈末沙阿尼表示,人权委员会在民众投诉后,就会把有关投诉转交给警方,进行内部调查及惩罚。
“虽然有关的结果不属于机密,但我们也仅会透露给投报者,了解案件的最后调查结果,并不会在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
未审先扣年轻人
报告书内也提及,部分警员引用含“未审先扣”的法令,来对付犯错的年轻人及儿童,甚至有些涉及偷窃的儿童,也在这些法令下被逮捕,失去可以申辩的机会。
年度报告筹委会主席拿督许绿娣认为,警方其实有其他更好的法令可以引用以对付这些犯错的年轻人,将这些年轻人扣留,不让他们有机会在庭上自辩并不应该。
《2011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在3月26日已提呈国会,今日是举行推介,并邀请非政府组织交流。
这份年度报告也提及多项人权议题包括集会自由、重新研究含“未审先扣”原则法令、言论自由及知情权、弱势群体(如女性、儿童、原住民、少数性取向社群、残障人士)权利、《大专法令》、废除死刑、信仰自由等10项课题。
报告中对我国截至目前,在9项国际性人权宣言中只签署了3项,而且在执行中也有些保留,而政府目前也没有任何正面行动显示将要签署其他的公约。
建议废除死刑
人权委员会在报告中,呼吁政府签署有关公约,以显示出其消除贫穷、保护民众在社会经济上权利、维护民众政治及民事权利的诚意。这包括政府过去签署残障人士权益公约后,仍在执行上有所保留,导致残障人士仍未获足够的支持去面对社会的歧视、发展事业及获得足够的工作机会。
人权委会也建议政府废除强制死刑,并让现有被裁决死刑的囚犯改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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