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记者的提问,他回答时揶揄,“好像你问人家,你哥哥在伦敦,3天没大便,你知道吗?”语毕后在场者纷纷哄堂大笑。
蔡细历表示,本身没有与哥哥住在一起,并不清楚对方的事。
根据报章日前报导,蔡细历胞兄蔡聪盛,即祥龙控股大股东兼前执行董事,疑涉嫌该公司的一笔8570万令吉违规付款行为。
根据祥龙控股的稽查报告显示,这笔款项是以现金支票方式支付给4名承包商,但没有证据证明承包商已收取支票。
背离财务作业程序
上述付款由前董事经理兼大股东黄汉忠授权,可疑支票由蔡聪盛和另一名人士签名;据悉,蔡聪盛已在2008年8月辞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一职。
祥龙控股日前发表指出,以现金支票发出如此巨额的款项,是背离该公司的财务作业程序。
该公司指出,一家由蔡聪盛持有80%股权的货币兑换公司,提出了该现金支票中的大笔款项,但蔡氏从未透露他涉及这项相关伙伴交易。
特别稽查报告认为,这笔8570万令吉的资本开销看来已违规,董事局决定将全部金额列为减损项目,令资产负债表出现1030万令吉的进一步减值,该公司截至2012年1月31日止财政年的税前亏损也从原本的6810万令吉,增加1030万令吉至7840万令吉。
该公司董事部目前正考虑下一步的行动(包括报案),以及全部或部分收回这笔8570万令吉款项的可能。
另外,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威拉赛依斯迈下午受询时,证实已接获祥龙控股的投报,不过他未详读有关投报内容,因而拒绝回应。
他仅透露,警方并未采取逮捕行动,也没有人在这起事件中被录取口供,或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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