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今日发表文告说,对日前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的《1971年大专法令》修正法案及《1996年私人高等学府》修正法案感到失望,因为两项修正案仍继续箝制大专生结社及言论自由。
文告也提及,有关法案的限制,与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天前发表要确保民众在宪法下赋予的权利受到保障的言论,背道而驰。
纳吉在国家元首登基仪式上说,“政府相信,在国家独立及推行民主制度超过半个世纪,各族人民的思想已达到最高成熟阶段,政府责任是要保障民众在宪法下被赋予的自由,而非限制个人自由。”
林志伟认为,从修正法案的条文看来,政府显然并不认为大专生应该获得宪法下赋予每个人的同样自由和权益保障,因为大专生在表面上看起仍不够成熟。
他说,《大专法令》及《私人高等学府法令》过去已禁止大专生活跃地参与重要的民主运动,也同时阻止大马人发表看法,或做任何举动来支持、同情或反对国内政党。大学及其他高教学府的首要任务包括接纳和拥护大专生批判性思考的成长,并鼓励进行辩论。
“这对国家继续栽培拥有思考能力的人民来发展马来西亚,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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