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2日讯)中国广东一名51岁国小女老师,在丈夫过世后经人介绍认识新对象,两人交往后很快同居。然而男子有家暴倾向,竟因女老师拒绝发生关系而恼羞成怒,对她痛下杀手。
中媒报导,这名女老师平时为人节俭、亲切友善,2009年丧夫后透过亲戚介绍认识现年约60岁的吴姓男子。吴男曾从事海上捕鱼工作,两人相识相恋长达11年并同居。
不过交往期间,吴男多次对女老师施暴,而有次被母亲发现,家人也多次劝她分手。但女老师选择包容与原谅,未料最终仍不幸酿成悲剧。
女老师的儿子陈男指出,吴男过去因家暴与前妻离婚,与母亲交往后也鲜少工作,“基本上都是我母亲的工资在养著他”。

陈男回忆,2024年8月母亲的电话突然打不通,多方联络未果、遍寻不著人影,最后只好报警处理。
陈男表示,报警当晚他回到母亲住处时,正好碰到吴男,便立刻质问母亲的下落。不料,吴男却表示不知道,甚至反问:“是不是跟别人跑了?”语气冷淡、表情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事后回想,陈男才惊觉吴男的态度异常,整件事情恐怕没那么单纯。
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吴男曾骑车载著女老师前往黑龙江的麒麟山地区,但仅仅16分钟后,画面中只见吴男单独离开。
由于疑点重重,警方认定他涉案嫌疑重大,随即循线将其逮捕。经过精神鉴定,结果显示吴男心理状态正常,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吴男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坦承犯行。

根据检方起诉书内容,他将女老师带进麒麟山后,因对方拒绝发生关系,竟怒从心起,持斧头对她行凶。验尸报告显示,女老师头部后枕部有遭受钝器重击的痕迹,死因为重度颅脑损伤。
检方认为,被告吴男持械砍杀女老师,导致其死亡,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即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陈男悲痛表示,母亲遭害后,部分随身衣物至今仍下落不明,遗体仍存放在殡仪馆不敢下葬。他哽咽喊话,希望法院能判处吴男死刑并立即执行,让母亲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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