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日讯)中国全国政协会议和人大会议(统称两会)3月4日和3月5日陆续登场,北京公安局周二发布通告,3月1日至12日期间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并再次警示行政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及燃放天灯。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北京”发布的通告,3月1日起至3月12日期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公尺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公尺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此外,北京市公安局也针对孔明灯和氢气球作出提示。

由于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至于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使用氢气充灌的气球遇到明火、静电、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极易发生爆燃,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风险隐患。
通告称,北京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以及非法制造、买卖、存储、使用氢气和使用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北京警方将依法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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