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冼伟雄(33岁)说,他是在本月10日在法庭处理事务时,遭10名警员进行问话及扣押。
他表示,3名落跑女佣是在1至3年前在本地受雇用,分别两人在5月10日,及一人在6月10日逃跑,其中两人是共同雇主。
“其中5月10日逃跑的一名女佣向领事馆声称自己今年才14岁,但她的护照却显示已24岁。另外两名则声称雇主没给薪水,但在5月10日有两名女佣落跑的雇主却声称,每次发薪水给女佣时,都有收条证明。”
“警方在收到印尼领事馆投诉后, 把我带到冼都警察局。当天我透过陪同前往法庭的亲人协助,到公司把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发薪水收条及女佣逃走后雇主备案的报案书,全都交给警方,整个过程约2个小时。”
“熟料,警方在调查后仍然把我从冼都警察局押往增江的扣留所。”
他表示, 警方向法官要求把他扣押7天,求情后减至3天。惟在后来警方又针对“14岁女佣”的投报再度申请扣押。“扣押期间,我不能主动向外界联络,不过,警方表示可以帮助我联络律师。政府应该保护人民,但我却没有得到保障。这数天饱受失去人权与自由的滋味,使我心有不甘。”
怀疑女佣报假案
他表示,一旦女佣逃跑,代理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补回新女佣给雇主,从没想过竟被警方调查。他也对该名自称14岁的女佣持有成年人护照感到质疑,因此在被释放后数日,再前往冼都警局备案,怀疑女佣报假案,要求警方及领事馆展开调查,还其公道。
“目前我已经从事房产中介, 但身份证仍在警方手中,这对我的工作造成各处不便。”
冼伟雄在周四向民政党公共服务与投诉部主任刘开强投诉后,在今日连同律师麦家强召开记者会,申诉遭到不公平对待。
麦家强说,“人口贩卖”涉及贩卖器官或把人卖作妓女,雇主不支付薪水给女佣并不归类该法令之下。他表示,事主被问话当天,他也在现场协助处理法庭事务,并曾要求警方事后向他联络,以便帮助事主处理此案,但却一直迟迟都没有接到警方来电。
刘开强表示, 将会致函冼都警察局主任, 要求彻查此案,并尽速将大马卡归还给事主。“我相信警方的办事效率,事主能在2小时内提交一切文件,资料也十分充足,但为何还需要扣押8天之久?对此,大使馆也该给予事主一个公平的说法,调查投诉者的背景后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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